索引号 | 765471314/2023-0004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杭房公委〔2023〕3号 | 成文日期 | 2023-03-31 | ||
发布单位 | 杭州公积金中心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有 效 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ZJAC16-2023-0301 |
《关于完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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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住建部等17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及杭州市优化生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支持力度,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31日制发了《关于完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杭房公委〔2023〕3号)。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3.《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 4.杭州市优化生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政策 三、主要内容 1.我市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确定。本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 2.我市多子女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可按规定额度标准上浮50%确定;实际房租支出超过限额标准的,可提供租赁有效凭证按实际已支付的房租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3.多子女家庭包括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二孩、三孩家庭。其中,二孩家庭是指同一对夫妻(至少一方为杭州户籍)2016年1月1日(含)以后生育二孩的家庭;三孩家庭是指同一对夫妻(至少一方为杭州户籍)2021年5月31日(含)以后生育三孩的家庭。 四、文件实施时间 该文件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五、其他 具体细则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解读人: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管理处韩卫伟 行政审批处吴雅清 联系电话:87566342 87008272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3月3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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