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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5471314/2015-01222 发布机构 市公积金中心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度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5-06-26 15:51浏览次数:

  2014年,杭州公积金中心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关于更好地保障改善民生要求,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围绕提升服务水平、加强规范管理、保障资金安全、发挥制度作用等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有力推进了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一)建制工作顺利推进。全年新增建制职工311,318人,完成年度计划123.25%,比上年增长15.73%;净增实缴职工60,078人,完成年度计划149.82%,比上年增长35.61%。截至2014年末,全市(不含区、县、市分中心,下同)住房公积金建制职工达1,240,762人,其中正常缴存职工843,576人。

  (二)缴存提取持续增长。当年实际归集住房公积金134.19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07.01%,比上年增长15.30%;提取住房公积金94.3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03.49%,比上年增长15.63%。截至2014年末,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总额803.01亿元,提取总额483.49亿元,归集余额319.52亿元。

  (三)个人贷款平稳发展。全年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1,747户、55.0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15.43%,比上年减少23.41%,支持职工购房面积136.77万平方米。截至2014年末,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440.71亿元,支持职工购房面积1,231.56万平方米,贷款余额279.33亿元。

  (四)资金运行总体平稳。住房公积金当年提取率70.33%,截至年末,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率87.42%(考虑调剂资金为88.25%),贷款逾期率0.03‰。当年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13.50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06.30%,比上年增长15.58%;实现增值收益6.3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19.77%,比上年增长22.07%,当年增值收益率2.12%。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整改,巩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2014年,中心继续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落实后续整改措施和建章立制、社会评价意见整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不断改进作风,为各项工作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一是全面推进实践活动后续整改措施和建章立制。按照《中心领导班子“四风”问题整改方案》、《中心“四风”问题整改制度建设计划》,完成全部22项整改措施落实和8项制度建设,开展中心办公用房清理,组织修订“三公”经费、公务用车、干部人事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强化执行。

  二是认真落实社会评价意见整改工作。抓好中心向社会公开承诺的2项重点整改目标的落实。推出了省市间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互通应用,通过与省直之间进行业务系统联网和数据共享,使分别在两家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贷款家庭成员可以通过委贷银行办理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进一步完善公转商贴息贷款,包括增加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拓展委贷银行1家,有力提升了服务效能。

  三是着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开展中心权力事项清理,以及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经过多轮讨论修改,确定和完善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与降比缓缴审核、提取、贷款审批、行政处罚等权力事项流程图并完成上报,同时积极落实浙江政务服务网相关子栏目的建设。

  四是深化便民为民服务活动。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组织开展党员“三走进、三服务”活动。积极推进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领办服务群众项目;推动党员下基层、走企业、进社区,开展为企业上门服务、广场志愿服务等;深化“结对帮扶”、“春风行动”、“冬送温暖、夏送清凉”等活动。

  (二)讲服务,坚持创新提升服务品质

  2014年,中心着力服务工作的创新、完善和提升,推进公积金短信服务“两个覆盖”,拓展还贷提取按月转账办理银行,完善“三个平台一张网”服务机制建设,新设大江东网点,增设城西网点窗口,实施铁路窗口服务综合改革,实现服务品质的再提升。

  一是推进服务创新。完成中心短信服务平台的系统升级,使市区公积金免费短信功能同时实现对3类资金和4大业务的全面覆盖,从而更好地保障了广大缴存职工的知情权,有效提升公积金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拓宽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的受理范围,由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扩大到公转商贴息贷款;新增加3家还贷提取按月转账办理银行:邮储银行、民生银行、杭州联合银行。铁路办事大厅推出取消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盖单位公章的便民新措施,截至2014年底已为85家缴存单位1696名职工办理提取业务;12月推出办理归集、信贷业务一厅式服务,为职工提供更便捷服务。

  二是提升服务绩效。加强网点配置建设,完成大江东业务对接暨网点筹建,确保于2015年元旦正常开业,开展下沙网点搬迁、城西网点窗口增设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业务布局,大力发展城西、下沙网点业务,便利群众办事。 2014年,中心各网点服务总量51.65万笔,其中重点推动的城西和下沙网点占到服务总量的30%以上,有效缓解了市民之家和滨江网点的服务压力。加大服务举措推广运用,银联卡实时转账提取结算应用推出以来,至2014年12月末已累计办理业务24万笔,金额总计67.52亿元,覆盖85家商业银行。目前我市每月通过该方式办理的提取业务已占业务总量的90%以上。推广网上业务应用,当年新增网上业务签约单位2,016家;新增网上对账单位2,508家;新增网上对账个人61,162人。

  三是完善服务平台。优化12329客服热线管理,将网站在线客服并入12329热线并实现平稳衔接,进一步整合资源,提能增效;强化在线客服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制定《客服中心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客服人员培训、知识库更新、咨询转办等机制。组织开展门户网站的整改工作,完善网站运行机制。加强微博微信平台运营管理,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做好网友咨询接待、解疑答难等工作。2014年,中心12329客服热线人工话务量28.11万个,接通话务量25.7万个,平均接通率91.42%,一次性解决率99.09%,满意率99.67%;微信用户1.3万人,接待处理咨询提问1.91万个。

  (三)保安全,不断完善“三管一审”风控屏障

  2014年,针对资金风险和信息风险,狠抓业务、财务、信息安全管理,加强内部审计监督,不断完善“三管一审”保障体系,推动各项工作又快又稳发展。

  一是狠抓业务安全管理。严把归集提取关,推出公积金提取第二代身份核验系统应用,通过对提取身份信息建立双核验机制,进一步消除业务办理环节的安全隐患;严核提取材料,保障资金安全,发现并制止了20余起骗提行为。严把信贷管理关,实行楼盘准入分类管理,细化楼盘调查内容,重点关注交付能力和担保能力;严格执行楼盘结顶和抵押放款制度;加强抵押权证管理,严格权证归档和调用手续;加强账户监管,严控资金流向;加大逾期贷款催收和不良贷款清收力度;积极落实项目贷款回收。今年4月,公积金支持保障房项目贷款共计7.02亿元全部安全收回。

  二是狠抓财务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实行银行存款每日对账、重要凭证定期盘存等机制,实行资金精细化管理,在确保资金供求平衡基础上,挖掘资金增值潜力,进一步提升资金增值水平;用好利率市场化政策,确保中心在商业银行存款的利率执行上浮封顶政策。制订制单和稽核工作规定,修订岗位职责,进一步明确报表编报等重要事项规则。积极推进中心资金管理系统(CBS)建设,完成相关需求的整理和评估,与19家银行建立了银企直联合作关系。会市相关部门确定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业务工作流程,提高业务和账务效率,确保资金有效落实。加强流动性风险应对,完成《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导意见》草拟工作,创新建立“流动性风险准备金”等,有效提升了资金安全系数,为贴息贷款等业务运行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

  三是狠抓信息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定期对数据库、机房设备、业务系统、备份系统巡检,实施网管、桌管系统,及时排查隐患、解决故障;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自查,落实业务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整改措施,完成核心网络优化调整二期建设、信息安全专项审计整改及反馈等工作。完成临安分中心新业务系统的开发和上线,使市中心与临安分中心实现了业务系统平台共享和数据集中管理;与全省公积金监管平台进行联网对接,并完成业务数据上报。开展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2014)建设项目、核心硬件设备维保项目等设备软件采购;做好2013年中心绩效评价项目管理等工作。

  四是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对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决算和管理情况开展年度审计;对归集、信贷、计财等主要业务,加强日常后督检查,重点围绕业务办理合规性、凭证留存完整性、风险把控准确性等进行审计,并提出整改建议;对风险点高的业务开展跟踪审计;组织廉政风险防控等专项自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大对审计问题的督促整改力度。

  (四)优政策,不断推进公积金政策完善

  2014年,中心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房地产市场调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加大公积金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重点围绕公积金缴存、提取、信贷等业务开展课题研究,为政策改进完善和后续工作推进打下了良好基础。

  一是调整完善公积金信贷政策。根据房地产形势变化和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及时对我市部分公积金信贷政策进行调整,进一步加大公积金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对职工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适度放宽住房面积控制标准,将首付比例下限由70%降至60%;对职工家庭名下无房,或名下有1套住房并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执行首套公积金房贷政策;职工家庭名下有1套住房,相应商业性住房贷款未结清的,执行二套公积金房贷政策;支持异地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等。

  二是开展公积金政策课题研究。为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针对公积金缴存、使用中的公平性问题,特别是农民工建制、租赁提取政策、个人贷款政策合理性等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开展以优化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为主题的课题研究。成立由中心领导和后备干部为主的课题组,经过意见征集、政策研讨、数据分析,提出政策调整建议,明确政策改进方向。

  (五)稳基础,规范建制缴存、依法行政工作

  2014年,中心继续巩固和深化各项基础工作,重点加强缴存基数和比例管理、推进建制扩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加强归集业务管理。做好年度调整工作,及时公布缴存基数控制标准,按照“控高保底”要求,规范缴存基数申报,清理规范缴存单位71家,涉及职工455人;督促企业严格执行12%缴存比例,规范降比缓缴申请程序,目前我市实行12%缴存比例企业已达90%以上。

  二是推进建制扩面工作。继续推进源头建制。拓宽宣传渠道,利用台资企业协会等平台,对我市部分企业单位开展政策培训。选取重点单位开展建缴催缴工作,特别是关注停缴人员较多的单位,了解分析企业减员的原因,提出对策;对历年受理的被投诉单位开展重点催建。开展归集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工作,通过分项对比,重点分析建制计划编制和执行是否存在偏离情况,为后续建制工作提供参考。

  三是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总结执法经验,梳理执法流程,统一执法口径,完善执法依据,完成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和操作细则草拟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完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程序,至年末共申请13起。加强对分中心行政执法工作培训、指导,提升各分中心防范、处理骗提等案件的能力。今年共受理住房公积金投诉案件320起,立案204起,结案171起,追缴补缴公积金710万元。

  (六)增效能,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行政能力。

  2014年,根据中央、省、市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中心着力加强机关队伍建设,狠抓行政效能管理,密切联系服务群众,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实现行政能力的不断提升。

  一是扎实开展组织人事工作,提升队伍战斗力。加强干部任职管理,发布改进和加强中层干部任职管理工作文件。完善干部配备,组织开展干部选任、交流,选任2名同志担任信息处、计财处副处长;选任铁路分中心综合科科长1名;完成信贷、审计处主要负责人交流任职。启动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通过推荐、考察等程序,明确2名处长后备干部、4名副处长后备干部,并建立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机制。按照公务员招录规定,新招用公务员1名。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根据领导干部出国(境)证件管理规定,完成干部职工出国(境)证件收缴和统一保管,通过调查掌握在编职工配偶子女移居国外情况;完成中心干部人事档案清理工作和职工出国(境)管理等文件起草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干部选任“一报告两评议”等制度规定。成功举办中心领导与青年团员“面对面”活动。

  二是狠抓行政效能,有序推进各项管理工作。深化“效能亮剑”专项行动,积极开展作风效能检查,建立长效机制,铁路办事大厅获得“市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实行重点工作推进及督办制度,确保综合考评各项目标任务较好完成。开展《浙江通志》编纂工作,完成资料收集整理、建卡确认上报工作。推行标准化、安全化档案管理,档案年检连续三次获评优秀。加强保密管理,全年共组织了5次保密专项检查和普查,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抓好日常收发文办理、政务信息管理,保证文秘信息工作快捷、高效运转。

  三是密切联系服务群众,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发布中心各类文件、住房公积金年度公报、行政事项、业务信息等。积极发挥公积金管委会决策监督作用,完成管委会换届工作,组织召开管委会三届一次会议,全面修订完善公积金年度公报管理办法并对外公开,更好地维护职工的知情权、监督权。积极参与“民情热线”等活动,与社会公众面对面互动,听取对中心“依法行政、服务质量、廉洁自律、工作实绩”等方面评价、建议,及时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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