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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5471314/2019-01614 发布机构 市公积金中心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印发《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4 12:27浏览次数:

杭公积金〔2019〕54号

各处室(部门)、铁路分中心:

现将《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9月11日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强化法制保障,全面推进法治公积金建设,根据《杭州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杭政办函〔2019〕6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公积金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坚持依法决策,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强化组织保障。落实中心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中心党组在推进中心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中心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要点落实,定期检查督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中心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的具体工作由政策法规处牵头落实。(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

2.规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和财政监督的管理原则,组织学习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建立并落实中心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实行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100%覆盖,建设公众参与平台,推进住房公积金政策决策事项的民意调查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制度,加强评估结果反馈整改和运用监督。(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各相关部门)

3.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定配套管理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和备案管理等工作机制,确保规范性文件主体合法、程序合规、内容有效。建立健全公积金信贷业务政策储备和风险防范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对与上位法有冲突,不符合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文件,按规定做好废止和宣布失效工作,确定继续有效施行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向社会公布。(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各相关部门)

4.加强中心合同管理工作。根据《杭州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杭州市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心合同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规范中心签订合同行为,保证中心合同合法有效并得到严格履行。落实合同清理工作机制,做好合同档案管理工作。(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各相关部门)

5.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心法律顾问制度,切实防范和降低行政风险。建立落实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开展法律培训,强化法律顾问对申请公开事项答复意见的合法性审查,做好涉及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答辩和出庭应诉工作。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参与中心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管理、重大复杂案件等事项的审议和合法性审查作用。(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

6.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严格执行《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岗前培训、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要求,2019年实现应领证正式在编人员持证率达95%以上,基本实现中心持证上岗全覆盖,提升中心干部职工法治能力和素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

二、深化服务改革,着力提质增效

7.深入推进公积金行业“最多跑一次”改革。认真落实杭州打造移动办事之城工作举措,大力推进“就近办、网上办、移动办”,进一步提升效率。建设中心电子影像系统,加大信息共享工作力度,完成系统开发,实现公积金业务办理涉及的职工住房、社保参保等信息全市域共享。积极推进贷款审批便民服务改革,公积金贷款审批发放效率实现再提速增效,切实提升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责任部门:信息管理处、行政审批处、信贷管理处)

8.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通过制度宣传、行政执法、信用约束和“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强化企业和群众的法治意识,推进公积金建制扩面工作,让更多群众享受制度红利。全面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公积金宣传体系,有效提升杭州公积金的知晓度和美誉度。依法稳妥处理公积金群体性投诉、欠缴投诉等案件,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9.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试行)》、《杭州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操作细则(试行)》等规定,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工作机制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视频记录制度,完善执法音视频档案管理制度。推进中心执法信息系统建设,深化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应用,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信息管理处)

10.强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编制并公开中心权力事项服务指南、行政执法流程图,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信息管理处)

11.积极协助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近期执行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协助人民法院查询、冻结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修订《中心协助法院执行业务操作规范》,做好与法院之间联动协调机制,进一步规范中心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各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积极落实协助执行,实现法院就近办,提高协助执行工作效率。(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信息管理处)

四、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

12.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推进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的落实和监督职能的发挥。(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

13.加强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政务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动态调整相关制度,明确政务公开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增强公积金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加强政策解读和网站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作用,普及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责任部门:综合管理处、各相关部门)

14.加快推进公积金领域信用建设。加强失信监管,实行公积金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定期发布公积金失信黑名单,在业务系统中对失信人员行为进行控制,在业务管理中重点监管并实施相应的惩戒措施,拓展信用体系宣传形式,营造守信氛围,开展多部门联合惩戒,积极与人民银行征信平台联网对接。(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信贷管理处、信息管理处)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5.改进和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针对“两高一低”问题,积极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加强日常执法规范化管理。对行政争议案件加强分析研判,组织开展全系统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综合能力水平和素质。梳理行政诉讼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实行行政诉讼案件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向司法局报送中心行政应诉案件数量、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情况。(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

六、加强法治学习宣传,提高法治思维水平

16.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全面完成“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计划”,进一步提高广大公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年度法律培训,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重要内容,充分利用“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平台,不断提高培训质量,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和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等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组织人事处)

17.开展住房公积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实施2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深入宣传新时代杭州公积金围绕市委“干好一一六、当好排头兵”决策部署,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各项便民为民新举措,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知晓度和覆盖面。(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综合管理处)

18.实践“交互式”普法模式、推进“执法+普法”工作机制。结合机关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发挥党员干部在普法工作中的作用,开展中心“走亲连心三服务”活动。以“谁执法谁普法”为要求,结合社会评价意见和职工维权投诉情况,开展对未建缴企业的上门走访宣传和专项检查活动,提高企业依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意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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