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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5471314/2020-01660 发布机构 市公积金中心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印发《杭州公积金中心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6 11:22浏览次数:

杭公积金〔2020〕8号

各处室(部门)、各分中心:

现将《杭州公积金中心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月16日


一、2019年工作总结

2019年,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着力打造作风过硬施工队,扎实推进“制度规范、管理先进、服务高效、团队和谐”的一流中心建设,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杭州加快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打造展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窗口积极努力。

(一)主要业务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2019年,全市(不含省直,下同)新开户单位21931家,新开户职工53.01万人,同比增长1.64%;净增实缴职工20.01万人,完成计划100.05%、省建设厅考核目标117.71%,同比下降33.63%;全市缴存额461.34亿元,完成计划109.61%、省建设厅考核目标109.84%,同比增长17.38%。全市提取额327.52亿元,完成计划111.93%,同比增长7.44%。全市发放个人贷款43082户,同比增长60.89%,贷款发放额234.95亿元,完成计划177.72%,同比增长61.31%。住房消费额实现562.47亿元,完成省建设厅考核目标的132.35%。截至年末,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率94.73%,较年初下降0.18个百分点;贷款逾期率0.004%,比省建设厅考核目标压缩0.026个百分点。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26.74亿元,业务支出15.8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00%和15.80%,实现增值收益10.93亿元,同比增长18.78%。

(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中心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在认真梳理公积金涉企服务事项的基础上,以新设立单位公积金开户登记“线上线下即时办结”为目标,对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再造,通过共享“商事登记”信息和“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对新设立单位相关信息和办事人员身份进行联网核实,自动完成单位缴存登记开户,后续单位办事人员可“刷脸认证”登录网厅办理业务,在省内率先实现新设立单位开户登记“跑零次”,2019年9月初实施以来,已有5786家新设立企业自动开户。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工作,个人户籍、房产交易、婚姻登记等十余类信息实现业务联网协查,顺利完成电子影像系统项目建设任务,公积金全部34个办事服务事项中,即办事项比例、跑零次实现率、承诺期限压缩比、网上办实现率、掌上办实现率、材料电子化比例、一证通办实现率均达到100%,中心公共服务能力实现质的提升。参加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V2.0平台杭州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首批12个经颗粒度细化梳理的事项于2019年9月份完成上线,成为全省首家接入V2.0平台上线应用单位,得到省、市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第二批剩余18个事项于2019年12月中旬完成上线,先行先试的经验和做法为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的制定贡献了“杭州公积金方案”。积极配合做好住房补贴“部门间一件事”工作,实现补贴发放和退款业务的联网联办。中心为单位和职工所提供的“渠道多样化、办事智能化、流程精简化、资料无纸化、结果电子化”服务,为我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中心积极参与“杭州市营商环境‘纳税’指标专班”工作,确保有关任务按期完成。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企业非税负担的要求,规范简化办理程序,切实把好政策关,为企业减负提供有效支持。截至2019年12月末,全市已有865家单位在5%-12%的区间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全年企业减少住房公积金缴存资金1.65亿元。

(三)建制扩面实现稳步增长

2019年,面对新形势、新情况,中心建制扩面工作坚持维护企业和职工权益并重,打好“宣传、执法、信用”组合拳。以纪念《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实施20周年为契机,强化法治宣传,引导推进建制扩面。加大政策普法宣传力度,通过“报、网、端、微、屏”等媒体融合,打造线上线下宣传阵地,扩大公积金制度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一年来,立足行业特色挖掘制度内涵,丰富信息传播形式,以诚信缴存和筑梦安居为切入点,组织开展多轮宣传活动。在中心微信公众号开展公积金知识竞答活动,共计12万人参与竞答活动。开通杭州公积金公交和地铁专列,推出地铁站台语音播报,在地铁、公交、社区等进行户外宣传,扩大公积金制度的知晓度和普及率。开展“面对面”、“点对点”式精准宣传,结合企业执法检查和上门调查、行政调解等,进行以案释法现场宣传,提高单位合规建缴意识,共对932家申请开具上市证明企业进行全员建缴合规性审查;组织执法专项检查,向33家投诉案件集中的企业发送自查整改通知,督促企业依法缴存;加强职工投诉维权执法,受理职工投诉立案629起,走访调查企业610家,制发责令整改决定67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5起,共结案540起,为职工追回欠缴公积金707万元,其中通过执法宣传、以案释法促成企业和职工协商解决纠纷473起,占案件总数88%。综合运用信息共享、公积金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和纳入黑名单管理等措施,积极推进“信用+公积金”新型监管机制建设,通过信用约束措施,有效推进公积金建制扩面,促进企业自觉规范实施制度。完善宣传引领建制、执法保障建制、信用促进建制的工作机制,确保中心建制扩面实现稳步增长,为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有效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四)信贷管理服务持续加强

中心信贷工作始终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不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提升管理服务效能,满足职工购房贷款需求,发挥公积金贷款在支持住房消费上的制度作用。进一步巩固公积金拒贷整治成效,实现在售楼盘(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全覆盖,切实维护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积极落实政府减税降费举措,从2019年6月起调整我市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办证代办服务费支付方式,减轻贷款职工负担。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打通所有委贷银行和部分非委贷银行商业贷款还款数据,从2019年9月份开始,缴存职工偿还住房商业贷款提取公积金实现受理窗口“一件事”办理,无需再跑银行打印纸质还款流水明细,开展业务的银行覆盖90%以上的商业住房按揭市场。

在提升贷款服务效能上,中心通过建立贷款网上预审机审和后督机制、加强委贷银行时效管控、实施政府部门间证照数据共享、建设应用公积金信贷影像化系统、可信身份认证、贷款结清抵押注销网办、推行贷款电子用印和优化合同用印等机制措施,不断精简贷款申请材料,简化办事流程,加快贷款办理效率。着力破解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办理环节突出矛盾,公积金贷款和不动产抵押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通过数据共享,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实现“资料不上传、审批不见面,取证不上门”的“全程网办”,构建公积金贷款和不动产抵押登记“一件事”办理新模式,公积金贷款整体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左右,比优化前再压缩5-7个工作日,公积金贷款整体办事效率提升50%以上。

(五)资金运行安全平稳有效

认真查找权力运行和日常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形成“两张廉政风险清单”,完成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认真查找制度运行和日常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严格执行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有关规定,继续全面实施存款招投标工作,并根据省市公款竞争性存放新要求,结合中心实际修订完善有关制度,在中心自主评分值由70分降低至15分的前提下,建立“扣分清零制”,即在中心自主指标得分基础上可以扣分至清零,从制度细化设计上尽可能向公积金业务规模较大、服务水平较优的银行倾斜,体现中心对银行的激励导向,进一步提升银行的服务水平,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加强与委贷银行合作,强化日常工作质量考核和从业人员培训,配合相关银行完成委贷银行调整事宜及账户变更工作。中心在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降杠杆、防风险要求的同时,密切关注全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和发展态势,着力提高全市住房公积金一体化管理格局下的资金统一运行管理能力。制定《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规模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统筹做好全市贷款规模分配和调剂管理、分中心资金上存返存和内部资金融通等工作。抓好资金计划预算、缺口测算、统计分析及预警等管理;针对全市出现的资金流动性不足问题重新启动存量公转商工作,首次使用分中心存量公积金贷款资产进行转让,召开银行业务和技术答疑专题会议,全年存量公转商实施3期、规模39.5亿元;继续控制好贷款资金使用节奏,既满足职工提取贷款资金需求,又确保年末贷款率保持在安全水平。

(六)风险防范能力显著增强

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省建设厅有关要求,自2019年7月起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电子稽查工作。建立由中心一把手负总责,稽核监督处牵头,信息管理处提供技术支撑,各业务处室和分中心全力配合的工作机制。相关职能处室部门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确定专人常态化开展电子稽查工作,并根据贯标数据标准不能完全体现杭州当地政策规定的情况,建立符合杭州实际的标准参数数据库。按照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电子稽查工作指引》,中心每月对全部业务数据进行稽查,全面筛查和整理业务明细数据,对历史数据进行清理,补齐数据缺项,保证业务数据真实、完整。对全部风险隐患疑点进行排查,分类逐条核对归类处置。对存在的风险疑点,逐条分析原因,核对原始材料,线上发现问题和线下核查处置相结合,坚持边查边整改,建立整改销号制度,有力消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较大程度地提高了中心合规管理、规范管理和风险管理的能力。对排查分类为不存在风险隐患的疑点进行固化,借助电子稽核辅助系统,列入“白名单”管理。对存在风险隐患的疑点按要求进行风险等级确认,实行等级管理,分类进行处置。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建立存量、增量疑点问题分类管理机制,升级完善中心核心业务系统,规范业务操作,加强业务管理,杜绝相关问题重复发生。同时,以电子稽查工作为手段,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健全以业务为点、流程为线、制度为面涵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风险防控体系。针对电子稽查工具有关适用性问题,中心归纳整理了相关建议报行业主管部门。

(七)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跨上新台阶

2019年8月中心正式纳入市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单位后,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对照有关考核标准多次专题研究相关工作,部署重点任务。制定了《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2019年住房公积金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实施计划》,明确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和各处室任务分解,同时制定了《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同管理暂行规定》、《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大行政决策暂行规定》、《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定》等制度。依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及杭州市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工资口径两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规定程序报管委会决策同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快推进中心行政执法系统建设,于2019年11月上线应用,建立了具有公积金执法特点,基于互联网、电子认证、电子签章的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中心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的各项基础不断夯实。

(八)长三角区域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

中心积极贯彻落实国家《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纲要》和省、市关于推进实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有关要求,与长三角区域城市开展公积金业务一体化发展合作对接,提出了信息互享、政策互通、业务互联、资金互融、机构互动的一体化发展思路。研究制定了以优化公积金异地互贷为主要内容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精简长三角区域缴存职工异地贷款申请材料,试点开展“一网通办”异地贷款信息核查,方便异地缴存职工贷款申请,相关文件年底前发布实施。

(九)谋划建设城市大脑公积金应用顺利开篇

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站在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局高度精心谋划城市大脑建设工作。根据市直单位分批建设时间节点要求,中心主动将工作前移,压实部门责任,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前期工作,做好市、中心驾驶舱指标和公积金决策分析指标体系设计,同时对主屏建设和公积金应用场景建设进行反复论证,提出建立缴存职工数据标签、决策分析系统、风险管理系统等应用设想。目前,相关建设方案和技术实施准备工作正在全面进行之中,城市大脑公积金应用工作顺利开篇。

(十)队伍建设展现新面貌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心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按照市委“五个走在前”目标,突出中心实际,坚持做到“加强政治建设、解决突出问题、践行群众路线、推动事业发展”四个贯彻全过程,把主题教育激发的活力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动力,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整改、边落实,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取得了良好成效。通过专项整治,内部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干部担当有为意识进一步提高;通过信息技术和服务管理同步发力,不断提升群众办事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坚持党建引领,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推动党建业务工作双融合双促进双提升,进一步展现干部职工奋发有为的崭新面貌,中心荣获2019年度浙江省“最美建设集体”提名奖。完善党组议事决策机制,修订制发《中心党组工作规则》及《党组审议事项清单》;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定《中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暂行办法》、《中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及查阅借阅工作规定;规范中心因私出国(境)管理,修订制发《中心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实施参公管理人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中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全面落实因城施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持续推进“制度规范、管理先进、服务高效、团队和谐”的一流中心建设,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积极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保持制度平稳运行,有效发挥民生保障作用

坚持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己任,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住房金融作用,更好保障人民群众住有所居。一要积极服务于“稳预期”需要。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突出住房公积金支持自住住房消费需求的政策导向,努力稳定人民群众对住房公积金的预期、对房地产市场的预期。二要全面落实“一城一策”长效管理调控机制。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各项要求,密切跟踪金融和房地产市场形势,做好信贷政策储备,进一步发挥制度和政策作用,支持职工住房消费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支持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促进租购并举。三要强化民生保障功能。继续支持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按规定自愿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落实好港澳台同胞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各项政策规定,确保港澳台同胞同等享受住房公积金国民待遇。四要积极推进临安区与主城区住房公积金一体化管理。2020年1月1日起,临安区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与其他城区相统一,实现临安区与主城区的“同城同待遇”。

(二)严格落实责任制,切实强化风险防范

住房公积金作为住房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守资金安全底线,着力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一要压实各级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员风险防范意识,全面落实岗位风险防控措施。二要有效化解流动性不足风险。通过抓建制扩面增加资金来源。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相结合,严厉打击违规骗提骗贷行为,健全完善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和失信黑名单管理等举措。继续实行贷款规模管理,跟踪市场对公积金贷款资金的需求,防范信贷资金流动性风险。三要加强信贷内控管理。实施房地产市场运行和风险监测,把握整体风险防范尺度。开展楼盘定期跟踪管理,防范楼盘交付风险。加强逾期贷款的催收和处置,严控逾期率水平。研究建立信贷内控管理指引文件。四要强化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标准,结合中心信息系统安全测评工作,加强中心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体系建设,提升公积金信息系统风险防控和灾难应急处理能力。五要以电子稽查促进风险防范。常态化开展电子稽查工作,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处置力度,确保业务合规。

(三)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努力建设一流营商环境

以深化“ 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持续推动减环节、简流程、压时限、提效率、优服务,努力营造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一要继续简化办理流程和材料,优化办理程序。强化线上线下融合,健全完善公积金领域线下办理就近跑、线上办理跑零次的便民、快捷服务体系。二要对标先进优服务,以单位和职工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主城区窗口落实双休日无差别业务办理制度,登记类业务线上办理不间断,完成送缴网上结算、抵押登记办证费用实时支付结算等系统功能开发应用,充分利用合作银行网点、科技优势试行银行网点公积金业务自助服务区,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获得感。三要助力人才强市战略实施。实行大学生创业相关事项“一件事”联办,进一步落实好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各项优惠政策。四要不断提升公积金贷款整体管理和服务水平。认真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行动计划》,积极探索优化公积金异地互贷。推进完善公积金贷款在线办、移动办、实时办,完善提升网站、手机APP、微信、自助终端等平台公积金贷款应用服务。深化公积金贷款“一证通办”和“一件事”办理,提升公积金贷款职工办事体验感和满意度。进一步完善公积金贷款业务系统,提升系统在业务支撑、规范运行、效能管理、统计分析、风险控制等方面的管理作用,为提高公积金贷款管理服务水平提供基础。抓好银行日常运行管理和考核评价,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积极推进公积金贷款规范化标准化网点建设。加强委贷银行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督导检查。

(四)做优城市大脑,打造公积金智慧管理

坚持为民、惠民、利民、便民理念,推进城市大脑(杭州公积金)建设应用。一要建设公积金大屏版、手机版驾驶舱。全面反映职工的职业收入、住房改善及消费能力积累等动态情况。分析公积金制度优势和特质,为市领导及其他部门、中心管理决策层和广大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提供分类、个性化服务,为我市建立完善覆盖面更广、保障方式更灵活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构建租购并举住房供应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和城市管理提供相关决策支持。二要建设城市大脑公积金多维指标体系。汇集社保、租购房交易、商贷、法人库信息等业务协同大数据及公积金数据,建立公积金和跨行业多维指标体系,动态监测公积金业务指标实时变化,提高资金风险防范能力,提升中心开展政策调整、加强业务管理的决策应对能力,为城市大脑智慧公积金应用提供业务和数据支撑。城市大脑(杭州公积金)的建设应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中心将统筹规划、分期实施、精细打磨,确保有关工作又快又好推进。

(五)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公积金

坚持依法行政,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一要夯实制度建设,保障制度落实。继续完善中心依法行政制度化建设,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考核任务。二要健全完善机制,提高执法质量效率。加强行政执法力量建设,积极引进和培养法律专业化人才,提升中心法制建设能力。同时,加大工作统筹,完善政策制度,处理好维护职工权益、支持企业发展和正确履行职责之间的关系、力度和节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三要坚持宣传执法信用有机结合,提高制度覆盖面。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力度,推进“信用+监管”新型监管机制建设,运用信息化行政执法等有效措施,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的刚性。尤其要更多地运用信用约束、行政调解等柔性措施,增强全社会特别是企业的合规缴存意识。

(六)坚持党建引领,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中心发展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必须毫不动摇抓党建,毫不动摇强队伍,为各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提供有力保障。一要深入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举办党员春训冬训培训班,实现党员培训全覆盖。二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抓好“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强化理论武装、思想道德建设、舆论引导和网络舆情风险研判把控。三要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以“党建双强双优”为载体,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四要加强队伍管理。继续做好参公管理人员职务与职级并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干部轮岗交流和年轻干部培养等工作,激发干部职工争先创优的内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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