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5471314/2020-019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0-02-06 | ||
发布单位 | 市公积金中心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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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缴存单位、职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受疫情影响缴存单位和职工的服务保障 对疫情期间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存在困难未及时缴纳的,说明情况并补缴后,单位所属职工住房公积金视同连续缴存。 二、加强对受疫情影响贷款职工的权益保障 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和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隔离观察人员,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给予适当政策支持,逾期还款不影响个人信用。 三、积极倡导缴存、提取业务线上办理 各缴存单位和职工可通过浙江政务网(中心网厅)、浙里办APP、杭州办事服务APP、支付宝APP、杭州综合自助机等途径办理业务,因特殊情况确需到窗口现场办理的,可通过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布的服务热线预约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如国家、省、市出台新的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 我中心将及时通告,上述事项以最新通告为准。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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