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5471314/2020-01787 | 发布机构 | 市公积金中心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杭房公委〔2020〕6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2020-08-29 | 统一编号 | ZJAC16-2020-0303 |
关于继续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政策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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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降低企业负担,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建设厅的决策部署,在应对疫情阶段性支持政策到期后,就继续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政策通知如下: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单位可在规定的上下限区间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2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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