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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积金中心全力打造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的“四梁八柱”


发布时间: 2021- 06- 28 16: 08 信息来源: 市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今年是法治浙江建设15周年。近年来,杭州公积金中心加强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公积金建设,始终对标“走在前、作示范”,建立依法有序、科学规范、公开公正、数智赋能的工作机制,打造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体系的“四梁八柱”。

公积金依法行政组织井然有序一是组织保障。中心党组每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职责,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进程。二是全域联动。将法治公积金建设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各区、县(市)分中心的考核指标体系,提升各分中心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三是内外协同。与地区法院合作设立“住房公积金微法庭”,努力化解调处住房公积金欠缴纠纷等问题。邀请法律顾问专题授课,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工作,通过实务研讨、以案释法等形式,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

公积金行政执法公示公开透明一方面执法内容主动公开。在中心门户网站设立“行政执法公开”栏目,全面准确及时公开中心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权力事项、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执法程序等,同时做好有关信息的动态调整工作,对主动公开事项进行及时更新。另一方面执法人员主动亮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执法人员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按规定出具行政执法文书。

公积金行政执法过程规范有序一是有“制”可依。制定并实施《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操作细则》和《行政执法音像记录清单》,统一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格式文本,明确执法人员在具体执法环节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要点和要求。二是用语标准。根据省建设厅行政执法指引和执法规范用语的标准,结合公积金行政执法实际,制定中心行政执法指引和执法用语规范。三是装备齐全。加强执法装备配置,配齐执法记录仪等现场影音记录设备。设置影音记录室用于案件受理、执法调查、调解和听证等工作,确保执法全过程记录留痕。

公积金行政执法重大决定审核严谨一是集体审议。落实重大复杂案件集体审议制度,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及行政执法案审委员会成员。对需集体审议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按规定进行集体审议,并邀请中心法律顾问参加。二是要点清晰。制定案件审查流程和审查要点,重点对执法案件权限、范围、程序、合法性、自由裁量权等方面进行法制审核,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三是案卷完整。规范执法档案和全过程记录资料的归档、保存管理,做到“一案一卷一审”完善并落实档案调阅制度,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实现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公积金行政执法数智赋能一方面实现平台系统搭建,建立公积金行政执法系统。建立健全基于互联网、电子认证、电子签章的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通过执法系统积极推进信息化记录存储方式,做好同一案件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集中存储、同步流转,确保案件办理、审核各环节均可通过系统查阅电子化文字、音像记录资料。另一方面推进数据共享。与杭州市公共数据共享查询平台对接,即时查询涉案人员和单位的基础信息,并进行证据采集,确保涉案证据的合法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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