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各分中心党组(党支部):
根据余杭区委组织部《关于建议陆恒同志为公积金余杭分中心副主任拟任人选的函》,经中心党组研究决定:
陆恒同志任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杭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自2021年12月28日起计算。
中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