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公积金中心行政执法案件暂停现场受理和中止调查有关事项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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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响,根据《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试行)》(杭房公委〔2017〕7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自2022年12月22日起,中心暂停职工公积金投诉案件的现场受理和中止调查程序。 如确需办理投诉的,可登录中心门户网站(网址:http://gjj.hangzhou.gov.cn),根据《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试行)》(杭房公委〔2017〕7号)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将相关投诉资料通过邮寄方式寄送中心,并留妥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和地址。中心将先行组织调解,待恢复现场受理后,再至中心办理受理手续,中心联系电话:12329。 特此通告。因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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