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5471314/2022-00031 | 发布机构 | 市公积金中心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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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杭州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0名委员,2021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2020年住房公积金计划执行情况和2021年住房公积金计划草案》《杭州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关于重启实施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证券化工作的建议》和《关于2020年度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杭州市人民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设9个内设机构、8个分中心、1个省直中心。从业人员354人,其中,在编169人,非在编185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1年,新开户单位27259家,净增实缴单位24723家;新开户职工84.5万人,净增实缴职工38.6万人;实缴单位141417家,实缴职工354.9万人,缴存额803.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1.2%、12.2%、17.7%。2021年末,缴存总额5420.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4%;缴存余额1559.7亿元,同比增长16.5%。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4家,比上年减少1家。 (二)提取:2021年,167.4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582.1亿元,同比增长11.0%;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2.5%,比上年减少4.4个百分点。2021年末,提取总额3860.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8%。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100万元。高层次人才在我市首次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50%确定。 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7万笔333.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6.6%、4.6%;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19.8亿元。 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回收情况 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0.9万笔2656.3亿元,贷款余额1474.6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0.3%、14.4%、16.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94.5%,比上年末增加0.3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27家,比上年无增减。 2.异地贷款:2021年,发放异地贷款2734笔185037.5万元。2021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881275.9万元,异地贷款余额626766.6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1年,发放(实施)公转商贴息贷款5640笔274922.8万元,年末贴息贷款余额1867339.9万元,当年贴息额28106.7万元。2021年末,累计发放(实施)公转商贴息贷款58629笔2903393.0万元,累计贴息129955.4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1年,国债购买、兑付、转让、收回均为0。2021年末,国债余额为0,比上年无增减。 (五)资金存储: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98.6亿元。其中,活期0.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26.5亿元,1年以上定期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71.9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4.5%,比上年末增加0.3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1年,业务收入485674.4万元,同比增长16.3%。其中,存款利息32431.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448402.8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4840.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1年,业务支出267880.8万元,同比增长11.9%。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16628.0万元,归集手续费103.9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1964.0万元,其他29184.9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1年,增值收益217793.6万元,同比增长22.1%。其中,增值收益率1.5%,比上年增加0.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1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16715.3万元,提取管理费用5241.3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5837.0万元。 2021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4879.7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9864.2万元。 2021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86069.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23496.8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1年,管理费用支出11790.5万元,同比增长0.9%。其中,人员经费5368.4万元,公用经费1133.6万元,专项经费5288.5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2021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911.2万元,逾期率0.062‰。其中,市中心0.105‰,省直中心0.012‰,萧山分中心0.031‰,临平分中心0.026‰,富阳分中心0.083‰,临安分中心0.047‰,建德分中心0.004‰,余杭、桐庐和淳安分中心均为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86069.6万元。2021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1.8%,国有企业占4.3%,城镇集体企业占0.0%,外商投资企业占3.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8.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2%,灵活就业人员占0.3%;其他占1.5%;中、低收入占97.0%,高收入占3.0%。[1]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9%,国有企业占2.4%,城镇集体企业占0.0%,外商投资企业占3.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88.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2%,灵活就业人员占0.5%,其他占1.2%;中、低收入占99.0%,高收入占1.0%。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9.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71.2%,租赁住房占8.7%,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6.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1%,出境定居占3.4%,其他占0.9%。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5.6%,高收入占4.4%。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支持职工购建房652.3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4.5%[2],比上年增加0.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763903.2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9.8%,90-140(含)平方米占64.9%,140平方米以上占5.3%。购买新房占73.7%(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125笔),购买二手房占26.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其他占0.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7.9%,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2.1%,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0.3%,30岁-40岁(含)占43.9%,40岁-50岁(含)占12.3%,50岁以上占3.5%;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73.7%,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6.3%;中、低收入占94.7%,高收入占5.3%。 (四)住房贡献率 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9.7%,比上年减少22.1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1年,因行政区划调整,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下设余杭分中心撤销,设立新的余杭分中心和临平分中心,负责各自行政管辖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工资口径、缴存比例及缴存额计算规则未作调整。缴存基数实行“控高保低”,设上限和下限,上限为32077元(按2020年杭州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下限为各地政府公布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2021年,出台《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等规定,进一步加强对购房行为合理性、真实性的审核。 3.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2021年,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政策未作调整。 4.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2021年,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按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0%执行。年度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贷款5年(含)之内的基准年利率为2.75%,5年以上的基准年利率为3.25%;第二套房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执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时不作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时,自调整的次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优化业务流程。一是高频业务“随时办”。创新“7×24小时”在线智慧化政务服务新模式,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停缴、补缴、租赁提取、离退休提取、提前还贷等全部29个业务事项已实现“7×24小时”线上办理,工作时间外办理业务26万笔。二是跨省业务“当地办”。利用全国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省政务服务2.0平台、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率先推出8个公积金办事事项的全程网办、代收代办、两地联办,实现缴存职工跨区域办理公积金“只跑一地”。三是关联业务“一次办”。推出公积金还贷抵押注销登记一件事、企业退休提取公积金一件事应用服务。协同推进职工退休、 高校毕业生就业、身份信息连锁变更、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卡等“一件事”改革 ,推进公积金与其他业务事项跨部门、跨层级“一件事一次办”。 2.创新“易贷”模式。一是“线上签”,创新全程线上签约新模式,运用电子签章、人脸识别、线上视频交互、区块链等技术,为客户提供申请、审批、签约、放款全流程线上贷款服务,实现全时空、全天候、零距离。二是“移动办”,创新前置现场一站式服务,授权公积金委贷银行使用PAD移动端作业平台,在购房现场受理贷款业务,将受理窗口从银行网点前置至购房现场。三是“无界限”,创新全方位管家式服务,推出公积金“E贷大厅”,整合商品房楼盘信息,构建全市公积金楼盘地图,直观展示楼盘区域位置及公积金委贷银行信息,提供从购房申请贷款到贷后管理的全周期管家式服务。 3.打造多元服务。一是窗口服务树形象。提升窗口服务标准,建立“跨省通办”专窗、“网办”服务专窗,做好政策解答和政务服务,2021年全市窗口办理各类缴存、提取业务102.16万笔。二是客户服务解民忧。畅通“12345”“12329”“亲清在线D小二”服务渠道,拓展公积金在线客服服务途径,及时解答群众疑惑。三是主动服务纾民困。开展“一把手”接访、“民情热线”等系列活动,直面公积金管理服务的难点、堵点,及时回应职工关切。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是推进省政务服务2.0平台建设。完善系统建设,提高系统运行的安全性、适用性,自主开发年度基数调整、退缴、还贷提取等功能。二是完善决策分析管理系统。建设多维指标体系,建立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财务等47个主题库,全面实时监测公积金各项业务指标变化。三是筑牢网络数据安全屏障。建设完成公积金系统国产密码应用体系和异地灾备平台,开展综合服务平台等保评级备案工作。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1.单位荣誉: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2020年度法治杭州建设成绩突出单位、2020年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综合先进单位、2018-2020年市级文明机关、2021年度省房地产协会先进会员单位、2020年度“线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优胜单位;萧山分中心获“杭州市青年文明号”;临安分中心获2020年度省房地产协会抗疫突出贡献单位。 2.职工荣誉:2021年,市中心吴静波被评为2020年度杭州市“最美公务员”、2020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突出贡献个人;王烁被评为2020年度浙江省房地产协会工作积极分子;谈琳被评为2020年杭州市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推动落实先进个人;陈建良、夏震、胡文杰分别被评为杭州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最强领头雁”、“最优排头兵”。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1年,中心共受理职工投诉单位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要求补缴的维权案件1554件,制发责令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77件,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3件,结案1339件。 (七)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 2021年,未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中心组织机构、政策资讯、委托银行、业务流程、办事网点、服务渠道及其他信息公开内容详见机构网站(市中心网址http://gjj.hangzhou.gov.cn,省直中心网址:http://gjj.jgswj.zj.gov.cn/)。 特此公报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27日 [1] 中、低收入为收入低于2020年杭州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倍,高收入为收入高于2020年杭州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倍(含)。 [2] 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年末商业性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总和,含公转商贴息贷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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