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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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支持推进“浙有善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建〔2022〕7号)精神,现将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2年7月14日至7月22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沈扬 电话:87566304 通信地址:杭州市延安路126号耀江广厦A座3楼。 邮编:310002 附:《关于实施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 附件: 关于实施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缴存单位、职工: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支持推进“浙有善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建〔2022〕7号)精神,加大对三孩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支持力度,现就实施我市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三孩的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确定。 二、我市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三孩的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按规定额度标准上浮50%确定。 三、本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额度优惠政策与本优惠政策不叠加使用。具体细则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2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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