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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7-14 16:38信息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支持推进“浙有善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建〔2022〕7号)精神,现将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2年7月14日至7月22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沈扬  电话:87566304

通信地址:杭州市延安路126号耀江广厦A座3楼。

邮编:310002

附:《关于实施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


附件:

关于实施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缴存单位、职工: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支持推进“浙有善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建〔2022〕7号)精神,加大对三孩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支持力度,现就实施我市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三孩的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确定。

二、我市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三孩的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按规定额度标准上浮50%确定。

三、本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额度优惠政策与本优惠政策不叠加使用。具体细则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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