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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发展历史沿革——拥军爱军,致敬中国人民解放军


发布时间: 2022- 08- 01 09: 25 信息来源: 市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中国人民解放军(简称:人民解放军、解放军,英文:People's Liberation Army of China,英文缩写:PLA)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主要的武装力量。

第一次使用“中国人民解放军”称谓:出现在1946年。1948年11月1日中央军委作出《关于统一全军组织及部队番号的规定》,团以上各部队均冠以“中国人民解放军”字样。从此,“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名称一直沿用至今。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最高军事机关为中央军事委员会,由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和联勤保障部队等军兵种组成。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总人数约200万人。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爆发,打响了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是中国共产党独立领导武装斗争和创建人民军队的开始。8月1日因此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诞生纪念日。

1927年秋至1928年春,中国共产党先后发动了南昌起义、秋收起义、广州起义、湘南起义和黄麻起义。这些地区起义后保留下来的部队,当时叫中国工农革命军,1928年5月以后,陆续改称中国工农红军,简称“红军”。

1937年7月7日爆发抗日战争,8月25日红军的主力部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简称八路军,1937年9月11日改称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活动在江西、福建、广东、湖南、湖北、河南、浙江、安徽八省十四个地区的红军游击队集中起来,1937年10月2日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新四军。抗战时期坚持华南敌后抗日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后北撤山东隶属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野战军。1929年9月海南岛农民起义队伍为基础组建的中国工农红军第1独立师(后称第2独立师)。这支人民武装在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经历了长期艰苦卓绝的斗争考验,1947年10月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琼崖纵队。

中国抗日战争胜利后,1945年中共领导下的关内各解放区部队大批进入东北地区,10月31日和东北抗日联军等组成东北人民自治军,1946年1月14日,东北人民自治军改称东北民主联军。1945年9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军队有127万,另有民兵268万。

1945年8月15日,八路军山东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罗荣桓等提出部队番号改称“人民解放军”,山东军区机关称山东解放军总部。

1945年8月26日,在《中共中央关于同国民党进行和平谈判的通知》中,又一次正式出现“解放军”的提法。

1946年,解放战争爆发,解放区各部队由八路军、新四军、东北民主联军等陆续改称人民解放军,编成了五大野战军。经过数年的解放战争,推翻了国民政府的统治,后又进驻西藏,统一了中国大陆。

中共中央和中共中央军委于1948年11月1日作出《关于统一全军组织及部队番号的规定》,指出:人民解放军分为野战部队、地方部队和游击部队三类。野战部队的“野战军现时分为四个,以地名区分,即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野战军(第一野战军)、中原野战军(第二野战军)、华东野战军(第三野战军)、东北野战军(第四野战军)”;各步兵兵团、军、师、团,各骑兵师、团,各炮兵师、团等,一律冠以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称谓;作为地方部队建制的军区,其“第一级军区(即大军区),现有五个,以地名区分,即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军区、中原军区、华东军区、东北军区、华北军区”;“第二级军区,现有三个,亦以地名区分,即中国人民解放军晋绥军区、豫皖苏军区、冀热辽军区”;游击部队则依情况需要和可能由各地军事机关自行组织。

随后,全军进行了统一整编。从此,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称谓一直沿用至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解放军担当保卫国防,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任务,同时开展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使之发展成由陆、海、空三军和导弹部队组成的诸军、兵种合成的军队,并对军队建设提出了“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

2016年1月,中央军委印发了《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牢牢把握‘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原则”。以原第二炮兵为主、其他军种分属的战略核打击力量合并组建成一支新的军种: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新建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主要承担电子对抗、网络攻防、卫星管理等电磁空间和网络空间的攻防任务。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改为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改为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改为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改为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四总部改革后突出隶属中央军委,这是总部制改为军委多部门制的结果。此外,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改为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这也是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改革的体现。

2016年9月,中央军委联勤保障部队成立大会在京举行,习近平向武汉联勤保障基地和各联勤保障中心授予军旗并致训词。联勤保障部队是实施联勤保障和战略战役支援保障的主体力量,是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2年3月,经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批准,中央军委印发《军士暂行条例》《义务兵暂行条例》,以及《军士职业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士兵退役工作暂行规定》《关于士兵制度改革转换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配套法规,均自2022年3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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