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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 01- 10 16: 21 信息来源: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2023年,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法治赋能与服务“全力打好经济翻身仗”和“亚运攻坚仗”主题,根据《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法联办〔2023〕5号)要求,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实际,制定《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全面完成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中心职能

1.围绕“七优享”工程,提升制度覆盖面。严格落实我市“七优享”工程工作安排,研究建立区、县(市)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建制工作机制。建立“源头引领、宣传助推、信用促进、执法保障、部门协同”五位一体执法新举措,强化单位和职工法治意识,推进公积金建制扩面工作,让更多职工享受制度红利,2023年,全市(不含省直,下同)实缴单位17.59万家,比上年增加1.91万家;实缴职工334.69万人,比上年增加12.83万人。全市缴存额797.85亿元,同比增长10.77%,完成计划104.98%,年末缴存余额1600.62亿元。

2.围绕制度改革,加大住房消费支持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公积金的政策要求,支持职工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一是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信贷作用。及时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适度放宽首套房政策认定标准,合理降低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延长二手房贷款年限,衔接商业性住房信贷政策,实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信贷优惠政策,对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上浮20%,创新公积金贷款业务模式,支持缴存职工通过“带押过户”、“自主交易”等模式办理公积金贷款,实施公积金支持共有产权和保障住房试点,切实减轻职工购房交易成本,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2023年,全市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97.12亿元,全市受理共有产权项目公积金贷款申请1856笔,贷款金额9.3亿元,全市个人住房贷款余额1441.19亿元,贷款率90.04%,贷款逾期率0.024‰。二是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房试点工作。出台《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发展试点实施方案》,于2023年9月举行杭州市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发展试点项目启动仪式,顺利开展我市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房试点工作。通过加强与租赁机构的合作,优化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提取业务流程,减少租房提取的中间环节,为租赁对象提供按月转租、按实提取、租金直付等住房公积金便捷服务,确定承租试点项目房源的公积金缴存人可享受租金九七折优惠、服务费五折优惠等惠民政策举措。三是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赁住房力度。出台《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政策的通知》,扩大缴存群体,降低缴存门槛,将更多新市民、青年人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提高无房租赁提取限额标准至2000元/月(双职工家庭可达4000元/月);租赁保障性租赁房,可依据向住房保障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信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支持在杭州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全额提取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四是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政策享有群体。修订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制度,出台《杭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将缴存群体扩大为各类灵活就业人员,降低缴存门槛,取消“缴纳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以上”条件限制。采用按月缴存方式,可按照缴存基数的10%至24%灵活选择缴存比例,资金与单位缴存职工实行统一管理。

3.围绕数字化改革,提升智慧服务引领力。围绕公积金贷款全生命周期,进一步丰富“浙里安居·惠你购房”子场景,加快推进迭代升级和全省应用。做好“亲清在线”平台业务迁移工作,优化“一网通办”流程,提升办事体验,更好满足办事单位及职工需求。深入推进全省通办、长三角通办、跨省通办,不断扩大“跨省通办”事项办理范围,推进长三角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参与制定“三省一市”租房提取业务标准、业务流程。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依托数据共享,通过优化“数据流”再造“业务流”,将企业员工公积金账户设立纳入开办企业“一网通办”集成办理,实现企业从开立到“企业公积金缴存登记”到“员工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的一窗受理、一网申报,实时办结。继续落实“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组织编制公积金服务事项目录,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

4.围绕风险防控,增强资金风险管控力。加快推进公积金资产证券化试点,完善资产证券化、公转商贴息贷款等融资运作模式,提高中心资金运行能力,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持续做好“保交楼”工作,加大公积金贷款支持,加强风险楼盘分类管理,严格资金封闭监管,防范项目交付风险。一是重启发行全国首单公积金贷款资产证券化项目。“杭公2023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发行规模20亿元,募集资金重点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房和购买首套住房。资产证券化项目突破了公积金资金封闭运行限制,拓展了金融市场融资渠道,进一步降低了融资成本,可作为住房公积金行业常态化、可持续的融资工具。二是逐步建立公积金资产证券化、公转商贴息贷款互为补充的融资运作机制。年初开展存量公转商贴息贷款招标一期,融入资金50亿元,有效保障阶段性资金需求。贷款率回落后,适时开展置换转回历年存量公转商9.3亿元,切实降低资金成本。三是持续做好公积金支持“保交楼”工作。贯彻落实住建部要求,引导公积金委贷银行做好项目“再贷款”配套融资,将项目配套融资情况纳入委贷银行考评,与竞争性存款招投标挂钩。协调推进项目竣备交付后贷款抵押办理,确保公积金贷款有序发放,严格贷款资金监管。落实项目资金政府共管,确保封闭用于项目建设。加强与房地产风险处置专班、住建部门的协同,掌握楼盘风险状况,强化贷后跟踪管理,防范交付风险,推动项目建设交付。加大公积金贷款投放力度,确保贷款应放尽放,协调委贷银行配套同步发放商业贷款。2023年发放保交楼公积金贷款8.8亿元,累计发放保交楼公积金贷款130.2亿元。

5.围绕信用建设,提升服务管理水平。落实《杭州市社会信用条例》,加强对企业和职工依法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信用宣传,对违规失信的企业和职工信息及时推送市征信平台。深入开展公积金企业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应用,推进“公积金信用+”普惠金融服务。全面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制定公积金征信管理办法,进一步防范贷款风险。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化管理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工作。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下发了《关于报送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的通知》,征求各部门、各分中心关于今年中心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的意见,报党组会审议后确定2023年度暂无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相关事项。落实全市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制定工作方案,并完成工作总结。

2.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根据市司法局有关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要求,协助信贷处完成《关于提高无房职工家庭住房贷款额度的通知》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对《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的通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有关政策的通知》《杭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和《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政策的通知》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和备案工作。

3.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决策能力。中心续聘3名法律顾问,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已有公职律师1名。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中心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管理、重大复杂案件等事项的审议和合法性审查作用。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共参与审核中心对外拟签的合同、协议文本等共20余份,参加2次执法例会和2次案件集体审议会议,对相关复杂案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和建议;参与中心“带押过户”专题研讨会议1次,负责修订和完善业务的文本、协议;参与中心政策制定1件,负责起草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协议;为中心执法人员开展培训1次,围绕着法治政府建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展开讲解;参与中心执法监督1次,检查中心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执法案件,并对各案的基本事实情况、案件争议焦点、法律法规依据、复议裁判结果等几方面进行分析和点评。

4.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严格执行《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岗前培训、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要求,实现应领证人员持证率达95%以上,有效提升中心干部职工法治能力和素质。按规定组织做好执法证换领和新进人员报名培训考试工作。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积极应对快速增长的执法案件。2023年,共完成案件受理2790件,立案2399件,调查取证2185件,制发责令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13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89件,结案2227件。一年来中心通过推进行政执法数字化改革,在行政执法流程中有关个人调查环节,通过对接市数据局“e签宝”电子签章平台,实现个人不见面调解、调查和撤诉,有效缩短案件办理周期,优化职工维权流程,有效提升执法效率。

2.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规范水平。严格落实《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试行)》《杭州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操作细则(试行)》等规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作中心行政执法例会会议纪要汇编,召开全市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加强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培养。

3.积极研究住房公积金纠纷综合治。根据刘捷书记对法治专报《我市住房公积金欠缴纠纷多发需综合治理》的批示,向各分中心制发《关于贯彻落实刘书记批示加强住房公积金欠缴纠纷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分中心对接当地党委政府,做好相关工作的汇报和落实。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信访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召开住房公积金欠缴纠纷综合治理专题研讨会,就会议研究情况向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进行书面反馈。

(四)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

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目录建设,做好住房公积金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维护工作,提供在线查阅、下载等服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做好中心门户网站更新工作,健全政务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动态调整相关制度,明确政务公开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增强公积金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加强政策解读和网站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作用,普及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规范水。严格落实《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试行)》《杭州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操作细则(试行)》等规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通过优化执法岗位、开展比学赶超、完善执法预警系统、建设分中心执法系统等方式,提高执法效率。形成常态化定期执法例会机制,每月初和中旬召开例会,研究解决执法工作中问题。组织召开全市住房公积金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暨执法培训,提升中心法治水平和执法能力建设。

3.积极落实特邀执法监督员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活动,邀请中心外聘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全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发现的问题由执法监督员进行点评,加强对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监管,确保执法行为依法依规履职,推进全市行政执法规范水平不断提高;邀请特邀执法监督员参加中心行政执法例会,对中心日常执法案件进行指导和监督。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积极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加强日常执法规范化管理。2023年,中心收到行政复议4件,行政诉讼6件。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实行行政诉讼案件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向市司法局报送中心行政应诉案件数量、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情况。

2.试点建立住房公积金纠纷调解机制。根据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广“枫桥经验”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中心针对职工与企业之间对历史欠缴公积金的追偿争议,委托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团队开展住房公积金纠纷调解工作,一年来律师团队共承办调解案件2113件,办结1996件,成功调解1103件,成功率55.26%,将矛盾纠纷在源头上进行化解,为缓解企业和职工的公积金纠纷问题起到积极作用。

(六)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1.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今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开展三次法治政府专题学习。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心开展党员轮训和干部职工集中读书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善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引领的学习制度体系,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学习形式和具体要求。

2.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实践“交互式”普法模式、“执法+普法”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各分中心普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每月梳理公积金咨询热点问题,收集缴存单位职工意见建议,加强热点问题的“靶向宣传”。充分发挥线上政务新媒体和线下办事场所的宣传阵地作用。

3.开展“宪法日”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根据省、市关于纪念“宪法日”统一部署,开展2023年国家宪法周主题宣传活动,组织本年度试用期转正领导干部和职级晋升干部共计10人,前往之江文化中心,进行宪法宣誓。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组织中心党员至象山开展“永葆清廉风•奋进共富路”党员教育活动。制作宪法宣传文案,在“12.4”宪法日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宪法宣传,促进中心干部职工遵从宪法、维护宪法、弘扬宪法。

二、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中心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研究制定《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出部署和任务分解,推动中心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落实。召开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督查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难点和重点问题,提出落实解决问题的办法和举措。推动分中心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提升,缩小区域法治水平差距。加强中心统一领导,研究管理新体制,开展分中心法治政府建设集中调研,重点工作专项督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法,加强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积极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一审案件中心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方向

对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和缴存单位职工的期待,中心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改进。一是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和法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系统;二是推动公积金建制扩面不够有力,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还不够广,对区、县(市)分中心建制扩面工作督导不够有力;三是对行政执法风险重视不够,“多元化解纠纷”和规范执法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应对化解措施需要进一步完善。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落实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做好分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继续完善中心依法行政制度化建设。加强制度完善落实,对中心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管理、合同管理等工作,严格按制度规定执行,落实中心普法责任制。

(二)深化改革创新突破,扩大制度覆盖范围。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七优享”住有宜居工作机制,推进各城区住房公积金建制扩面工作,确保年度考核任务的顺利完成。深入推进委托银行开展建制扩面工作,优化完善工作形式和考核奖惩机制,发挥银行在建制扩面中的积极作用。

(三)健全完善执法机制,提高执法质量效率。进一步推进调解工作,总结调解经验,优化调解模式。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工作人员法律学习培训,建立全年集中培训、季度重点评查、月度例会督导的三级执法工作培训制度。邀请中心外聘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执法监督活动。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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