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公积金中心于每月21日至25日,向单位指定的扣款账户托收当月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扣款成功的单位,单位可向委托付款银行领取凭证以获知扣款是否成功。单位代理人也可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hz.zjzwfw.gov.cn/),选择“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事项,选择“结算业务”——“汇、补缴”——“缴存资金查询”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