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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线上操作指南——缴存信息变更


发布时间: 2024- 11- 04 16: 03 信息来源: 市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1、打开浙江政务网,选定业务事项

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请将定位从“浙江省”切换至“杭州市区”。点击“部门服务”下的“市公积金中心”,在“事项清单”中“服务对象”选择“法人”,选择“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事项。




2、完成法人登录,可选择账号登录、扫码登录、法人证书、电子营业执照。


3、选择“缴存信息变更”,点击“确定”。


4、进入该事项后须选定“公积金缴存地”、“公积金账户类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均为下拉框选择,其余内容系统自动反显)。缴存方式有变化的,直接修改缴存方式即可。


托收账户信息变更的,“缴存方式”选择托收,“变更托收账户信息”选项系统自动选择“是”。同时存在公积金补贴的单位,缴存信息变更需分别对公积金和公积金补贴办理缴存信息变更。待本次所需变更信息填报完成的,勾选声明并点击“下一步”,进入上传材料环节。请按提示的材料名称上传真实资料影像照片,并在完成上传材料后进入“信息确认”环节,对提交资料再次核实无误后提交中心处理。


业务提交后,请及时关注办理结果,办理结果查询及业务回单打印请至“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事项--“单位经办人信息变更”情形中的“单位变更登记查询”功能查询。

注意:缴存方式由送缴改为托收或托收账户信息有变更的,务必至“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事项--“单位经办人信息变更”情形中的“单位变更登记查询”功能,找到该笔业务,点击“打印委托扣款授权书”,并填写完整的《浙江一户通系统特约委托收款业务委托付款授权书》至付款行办理委托扣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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