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职工个人可贷额度 =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 其中:可贷额度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平均余额15倍计算。 平均余额是指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贷款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末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的平均数(缴存时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确定)。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千位,低于20万元的,按20万元确定,高于65万元的,按65万元确定。职工及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每户最高贷款限额为130万元。 符合购买绿色低碳建筑、以旧换新、高层次人才、多子女家庭等贷款额度上浮优惠政策的,可贷额度按照相应政策规定计算确定。 具体可贷额度同时根据职工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调整后的最低可贷额度标准自2024年10月9日起实施,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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