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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杭公积金责〔2024〕010158号


发布时间:2024-03-15 17:28信息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杭州天阙科技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在录用职工王旭等14人后,未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导致你单位少缴职工王旭等14人的住房公积金合计金额共333550元(详见附件)。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事先整改告知后,经核查,你单位为职工李自强补缴2023年5月至10月的住房公积金共计金额7680元,因此,本决定书已对事先整改告知的补缴金额进行调整,你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至今仍未履行整改义务。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至我中心业务经办网点补缴单位应为职工王旭等14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合计金额共333550元。如你单位逾期不缴存的,我中心将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自逾期之日起,根据杭州市信用管理相关规定,将你单位相关违法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我市征信系统。

如你单位对本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王旭等14人住房公积金欠缴职工明细表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12日


附件:王旭等14人住房公积金欠缴职工明细表

序号

姓名

应补缴时间

补缴金额(元)

1

王旭

2022年8月至2022年11月、2023年1月、2023年5月-2023年10月

51220

2

刘杰

2022年8月至2022年11月、2023年1月、2023年5月-2023年10月

36000

3

毕云进

2022年8月至2022年11月、2023年1月、2023年5月-2023年10月

26812

4

周蕙蕙

2022年8月至2022年11月、2023年1月、2023年5月-2023年10月

6796

5

张田磊

2023年10月

1850

6

安辉

2022年8月至2022年11月、2023年1月、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

45270

7

孔文娟

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

10200

8

张宇

2022年8月至2022年11月、2023年1月

17280

9

赵世界

2022年8月至2022年11月、2023年1月、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

42036

10

刘一兵

2022年8月至2022年11月、2023年1月、2023年5月至2023年9月

45590

序号

姓名

应补缴时间

补缴金额(元)

11

彭小珍

2022年8月至2022年11月、2023年1月、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

24712

12

蔡庭润

2022年8月至2022年11月

16592

13

金振铎

2022年8月至2022年11月、2023年1月、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

7912

14

李自强

2023年11月

1280

合  计

33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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