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要求,我中心经事项征集和集体研究等程序确定,2024年度我中心暂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如后续中心出现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工作内容,将及时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调整工作。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