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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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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深化改革、强基固本”主题主线,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浙建法发〔2024〕63号)和《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法联办〔2024〕5号)要求,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实际,制定《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全面完成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中心职能 1.坚持缴存管理强化,扩大公积金制度受益面。一是坚持“源头引领、宣传助推、信用促进、执法保障、部门协同”长效建制,以推进落实公共服务“七优享”为抓手,建立全市系统化的工作机制,落实建制扩面百日攻坚行动,完成“七张问题清单”整改销号。二是深化归集业务银行委托合作,助推住房公积金建制扩面,修订完善委托银行协作制度,提高建制扩面评价比重,加强跟踪督导。 2.坚持使用政策优化,发挥公积金制度作用。一是优化信贷政策,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5月放宽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对购房人在所购住房城区范围内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且正在挂牌出售的,办理新购住房贷款时可按首套房认定。10月发布实施“提高贷款额度,统一首付款比例、调整首套房认定、放宽贷款期限、优化可贷住宅类别和贷款额度上浮”一揽子政策,切实降低缴存职工的贷款负担,进一步发挥信贷支持作用。二是围绕“春雨计划”,降低新市民、青年人居住成本。提高租赁提取限额标准至2000元/月,实施新市民、青年人全额提取每月公积金支付房租。扩大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实施缴存使用新模式,取消缴存门槛,优化基数、比例灵活申报机制,实行与单位职工同等政策力度,增设支付宝等缴费方式,通过增强制度吸引,加强宣传引导,实现“愿缴尽缴”。三是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新增公积金支持保租房试点项目5个,优化押金减免、按月转租等优惠举措,迭代完善租赁提取服务场景应用,简化租赁住房提取业务流程。实施购买保障性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15%和提取支持政策,继续做好试点利用公积金发放项目贷款准备工作。 3.坚持政务服务优化,满足多样化办理需求。一是注重政策精准宣传。梳理分析公积金咨询、信访热点难点问题,收集缴存单位、职工意见建议,对热点问题进行“靶向宣传”,在微信公众号设立“政务网操作指南”专区,策划“手把手教你办公积金业务”专题宣传,全面宣传各类惠民政策和各项便民举措。二是健全咨询服务体系。畅通“12345”“12329”“在线服务”等客户咨询服务渠道,推出公积金智能机器人客服“杭小金”,建立“客服人员+业务部门+合作银行”三方联动机制,精准实施电话分流,优化短信推送模式,有效应对信访咨询压力。“12345”转办事项按时答复率、省政务网转办事项按时答复率、公积金在线客服满意率实现“3个100%”。三是提升窗口服务便利度。树立“金心为民”服务理念,提高柜员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精简业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间,提高服务效率,健全与缴存职工的沟通机制,有效满足缴存单位及职工的办理需求。 4.坚持数智赋能深化,推进公积金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快推进信创系统建设,成立中心深化信创领导小组及专班,制定信创项目管理制度,引入全过程审计监督,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和招标。启动系统需求编制工作。二是持续优化“一网通办”,聚焦群众反映难点堵点,整合原网厅相关功能,完成政务2.0个人账户设立及封存、单位变更、单位综合查询等功能自主开发。三是创新公积金政务增值服务,联合试点合作银行,推出面向缴存企业和缴存个人的公积金专属信用贷产品,帮助解决融资难问题。自8月上线以来累计发放贷款超6亿元,荣获2024年“数据要素X”大赛杭州站“智慧赋能奖”。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化管理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规范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工作,年初制发《关于报送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的通知》,启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程序,经事项征集、党组会议审议等程序后,按要求向社会公布。 2.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机制。严格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相关工作。对2024年制发的《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有关政策的通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的通知》等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备案。 3.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2024年中心聘用法律顾问3名,配有公职律师1名。法律顾问共参与审核中心对外拟签的合同、协议文本等共15份;就存在较大争议、分歧的问题、事项,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8份;签发公积金贷款逾期的催收律师函共计42份;起草“单位缴存合规指引”文件;参与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年度专题培训;开展专题讲座2次;就日常管理、信访、投诉中涉法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支持等,充分发挥法律支持作用。 4.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严格执行《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岗前培训、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要求,实现应领证人员持证率达95%以上,有效提升中心干部职工法治能力和素质。按规定组织做好执法证换领和新进人员报名培训考试工作。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坚持执法主责主业。2024年,受理案件4277件,立案3655件,调查取证3193件,制发责令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24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09件,结案2876件。执法案件受理量较去年同比增长53.3%,中心聚焦执法职责,通过持续深化行政执法数字化改革,建立案件分派和协办机制,提升执法效能,应对案件增量。 2.构建溯源治理机制。积极推动建立基层共治风险监测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人力社保等部门的数据互联,开展定向催缴,点对点开展“精准”建制宣传,督促单位依法依规建缴公积金,实现纠纷源头减量。 3.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严格落实《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试行)》《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操作细则》等规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杭州公积金行政执法经验被住房公积金监管司纳入全国《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并在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大讲堂”推广介绍。开展行政执法年度专题培训,首次通过模拟法庭形式组织律师与执法人员就典型案例针锋相对、诉辨交织,促进全市公积金执法人员提升执法水平,提高办案质量。 4.强化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期间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采取自查和集中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落实执法专项督查,组织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邀请监督员参与案卷评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点评,加强监管,确保依法依规履职;邀请监督员参加行政执法例会,对日常执法案件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积极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加强日常执法规范化管理。2024年,中心收到行政复议7件,行政诉讼5件。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实行行政诉讼案件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向市司法局报送中心行政应诉案件数量、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情况。 2.持续深化纠纷调解工作。根据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及推广“枫桥经验”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针对职工与企业之间对历史欠缴公积金的追偿争议,建立案前调解机制,委托律师团队专业开展公积金纠纷调解工作。一年来持续发挥律师法律专业优势,团队共承办调解案件3977件,办结3709件,成功调解1108件,成功率29.87%,有效化解欠缴纠纷。 (五)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1.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和党员培训的学习内容。完善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引领的学习制度体系,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学习形式和具体要求。邀请中心法律顾问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实践和案例》,学习《习近平论全面依法治国(2023年)》,加深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素养。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 2.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住房公积金普法责任清单,实践“交互式”普法模式、“执法+普法”工作机制,将任务明确到岗、责任落实到人,推进各分中心普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同时梳理分析公积金咨询、信访热点难点问题,收集缴存单位、职工意见建议,对热点问题进行“靶向宣传”。 3.重点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部署,组织开展第四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暨2024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发动公积金系统党员干部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党组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知识,示范引领学法、用法。组织新任命干部和职级晋升干部前往“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制作宪法宣传文案和知识竞答,在宪法日通过线上线下平台全方位进行宪法宣传,营造宪法学习、宣传良好氛围。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对标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中心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依法行政能力存在不足,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和法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和法治审核人员力量不够;二是普法宣传不够有力,法治宣传形式不够多样化,宣传的成效不够深入,依法刚性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知晓度不够广;三是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存在提升空间,矛盾纠纷从预测预警到监督反馈的全过程工作闭环尚未形成,调解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住房公积金工作之中,推动全市住房公积金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1.强化法治履职担当。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中心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积极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一审案件中心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 2.压实法治工作责任。研究制定《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部署和任务分解,推动中心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落实。组织召开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督查工作落实情况,推动分中心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提升,缩小区域法治水平差距。 3.做好法治学习引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法,加强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学习专题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入开展党内法规、统计法等各类专题法治学习和主题教育。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持续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一是健全中心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落实落细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指导分中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强化合法性审查工作,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规定》,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合法性审查工作;三是提高依法决策能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集体讨论制度以及发挥法律顾问专家意见作用,不断提升行政决策质效。 2.持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化解行业矛盾纠纷。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结合归集模式改革增强纠纷调处队伍力量,强化执法人员法律学习培训,建立全年集中培训、季度重点评查、月度例会督导的三级执法工作培训制度;二是严格执法监督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案审分离,邀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执法监督活动;三是进一步推动调解工作,根据《杭州市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条例》,总结调解经验,多元化解住房公积金矛盾纠纷。 3.持续提升普法宣传质效,扩大制度覆盖范围。一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压实普法责任,结合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等宣传活动,利用线上线下平台,拓宽普法宣传渠道;二是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七优享”住有宜居工作机制,推进各城区住房公积金建制扩面工作;三是深入推进委托银行开展建制扩面工作,优化完善工作形式和协作机制,发挥银行在建制扩面中的积极作用。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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