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5471314/2025-000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杭房公委〔2025〕3号 | 成文日期 | 2025-03-21 | ||
发布单位 | 杭州公积金中心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有 效 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ZJAC16-2025-0301 |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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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省、市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组织对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关于公布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杭房公委〔2022〕5号)中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文件39件。经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后,于2025年3月21日制发了《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杭房公委〔2025〕3号)。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经清理,决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8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其中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内容已被替代或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等原因,不宜继续执行,今后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其中宣布失效的1件,为《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杭房公委〔2022〕6号),已在2022年12月31日到期后自动失效。 四、文件实施时间 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解读人:陈泽锋 联系电话:0571-895884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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