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信息 > 执法公告

责令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杭公积金责〔2025〕010278号


发布时间:2025-04-24 14:49信息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在录用职工竺菊凤等17人后,未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导致你单位少缴职工竺菊凤等17人的住房公积金合计金额共898977元(详见附件)。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规定。经事先告知后,你单位在期限内未提出陈诉申辩意见,至今仍未履行整改义务。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至我中心业务经办网点补缴单位应为职工竺菊凤等17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合计金额共898977元。如你单位逾期不缴存的,我中心将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自逾期之日起,根据杭州市信用管理相关规定,将你单位相关违法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我市征信系统。

如你单位对本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竺菊凤等17人住房公积金职工少缴明细表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21日



附件:竺菊凤等17人住房公积金职工少缴明细表

序号

姓名

公积金建缴情况

应补缴期间

补缴金额(元)

1

竺菊凤

已建缴

1999.04-2015.11

41553

2

王美玲

已建缴

1999.04-2014.05

24705

3

叶海洋

已建缴

2003.11-2018.06

58553

4

阎萍

已建缴

1999.04-2014.06

25224

5

姚宾

已建缴

1999.04-2023.12

70791

6

金益英

已建缴

1999.04-2021.04

68518

7

陈淑清

已建缴

1999.04-2013.03

14521

8

郭晓玲

已建缴

1999.04-2023.06

45446

9

严健敏

已建缴

1999.04-2016.07

47144

10

叶海峰

已建缴

1999.04-2023.06

45217

11

张丽华

已建缴

1999.04-2022.07

63281

12

郭丹玲

已建缴

2001.04-2019.08

77725

13

杨海燕

已建缴

1999.04-2019.02

74274

14

周雯

已建缴

2009.08-2022.06

67026

15

倪吕萍

已建缴

1999.04-2022.01

73171

16

冯玉红

已建缴

2000.11-2013.05

21941

17

郭建斌

已建缴

2017.10-2022.07

79787

合     计

898977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