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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发布时间: 2020- 07- 29 17: 21 信息来源: 杭州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4年9月完成机构调整设立,为市政府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资金运行等管理工作,对全市住房公积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具体包括:组织起草住房公积金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开展全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调研,拟订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全市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业务、制度执行情况和行政执法工作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处罚听证等工作,组织复杂案件审理工作;组织开展住房公积金规范性文件、业务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开展中心合同、协议的法律审查和司法协助工作;协调、管理全市住房公积金法制工作,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信息公开、权力阳光、政务监察工作;负责中心语音客服、网站、微博微信等运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管委会会议筹备工作和管委会办公室的其他日常工作。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政策和管理办法,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信贷计划;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信贷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订、发布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三)编制住房公积金预决算;负责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和保值、增值。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提取核准,审核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等申请。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的账户设立、资金结算、会计核算、统计分析工作。

(七)负责一次性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补贴的归集、提取、使用、核算等管理工作。

(八)监督检查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九)负责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负责浙江省内铁路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使用等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对各区县(市)分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实行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十二)完成杭州市委市政府、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八个处室(部门)和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综合处:负责中心日常运转,承办文秘、信息、宣传、制度建设、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提案议案、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承担中心行政财务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组织人事处:承担中心机构编制、组织人事、队伍建设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承担综合考评和中心重要工作督办。

稽核监督处(政策法规处):受委托起草住房公积金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住房公积金依法行政工作;承担中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开展建制宣传、普法教育、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及住房公积金电子稽查等监督检查工作。

信息管理处:承担中心信息化建设;承担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和数据的运维工作;承担数据及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各住房公积金平台系统的建设、维护及管理工作。

计划财务处: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信贷业务年度计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和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编制并执行住房公积金预决算及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统一管理全市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金运行、融资投资和统计工作。

信贷管理处:受委托拟订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拟订并执行住房公积金信贷业务操作规范;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发放、回收、资产保全等管理工作;承担对受委托银行开展信贷业务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行政审批处:受委托拟订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政策;拟订并执行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操作规范;承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工作;承担中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对服务网点开展归集、提取业务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服务管理处(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拟订住房公积金服务制度、服务标准及预案,承担中心服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及监督;承担中心12345、12329客服热线管理;承担综合服务平台日常管理;承担浙江省内铁路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使用等管理工作;承担各区县(市)分中心的综合协调服务工作。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萧山、余杭、富阳、临安、桐庐、建德、淳安七个区、县(市)分中心,分别负责辖区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等管理工作,中心对其实行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实行以中心(分中心)为主导的、合作银行受托提供金融服务的公积金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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