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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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楼盘国有土地使用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可向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楼盘公积金贷款合作,同时需在我市住房公积金委贷银行范围内选择一家或多家委贷银行办理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业务(银行名录可查询中心网站)。 二、公司填写《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项目(楼盘)申报表》(见附件),按表内“申报材料清单”准备申报材料(材料为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三、公司在资料准备完整后,通过已选择委贷银行范围内的其中一家委贷银行向公积金中心提交公积金贷款合作申请。 四、中心收取申报材料开展楼盘资料审核相关工作,核准后通知开发公司并签订公积金贷款项目(楼盘)合作协议,同时在中心外网“楼盘查询”处公示以供贷款客户查询。 五、已签订公积金贷款项目(楼盘)合作协议的楼盘可根据自身需要增加公积金贷款办理银行或与市公积金中心所属其他分中心开展公积金贷款合作。增加公积金办理银行的,可自行联系对接,无需再向中心申报;与市公积金中心所属其他分中心开展公积金贷款合作的,仅需与合作的公积金分中心签署楼盘合作协议,无需再次提供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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