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30100765471314F/2026-1010134019 | 发布机构 |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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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杭州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0名委员,2025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关于杭州市2024年住房公积金计划执行情况和202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杭州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关于优化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若干政策建议的报告》《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主体的报告》《关于杭州市开展住房公积金资产证券化试点情况的报告》《关于杭州市2024年度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情况的报告》《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体检评估自评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杭州市人民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设8个内设机构、8个分中心、1个省直单位中心。从业人员351人,其中,在编177人,非在编174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21682家,净增单位9265家;新开户职工69.2万人,净增人数5.6万人;实缴单位201952家,实缴职工402.5万人,缴存额1129.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8%、1.4%、4.5%。2025年末,缴存总额9569.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4%;缴存余额2546.4亿元,同比增长11.7%。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 (二)提取:2025年,216.5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863.1亿元,同比增长2.4%;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6.4%,比上年减少1.7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7022.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0%。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30万元,其中,单缴存人最高额度65万元,双缴存人最高额度130万元。购买经认定为绿色低碳建筑的新建商品房、“以旧换新”购买住房、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及高层次人才家庭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上浮一定比例计算。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1万笔,同比下降9.5%,发放个人住房贷款金额321.0亿元,同比增长7.4%;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1万笔174.5亿元,省直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万笔41.4亿元,萧山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万笔27.6亿元,余杭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万笔30.2亿元,临平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万笔21.5亿元,富阳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万笔9.8亿元,临安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万笔9.5亿元,桐庐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万笔2.9亿元,淳安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万笔2.0亿元,建德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万笔1.6亿元。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07.2亿元。其中,市中心108.2亿元,省直中心47.0亿元,萧山分中心16.1亿元,余杭分中心10.7亿元,临平分中心4.8亿元,富阳分中心9.6亿元,临安分中心4.9亿元,桐庐分中心2.6亿元,淳安分中心1.4亿元,建德分中心1.9亿元。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回收情况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1.3万笔4031.9亿元,贷款余额2045.1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5.4%、8.7%、5.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80.3%,比上年末减少4.4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28家(省直中心增加邮储银行和江苏银行为委贷银行)。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2652笔255193.4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691366.8万元,异地贷款余额978234.6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5年,未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当年贴息额5444.9万元。2025年末,累计发放(实施)公转商贴息贷款86556笔4303146.6万元,累计贴息224783.8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5年,国债购买、兑付、转让、收回均为0亿元。2025年末,国债余额为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517.4亿元。其中,活期0.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92.4亿元,1年以上定期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324.8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644785.1万元,同比下降3.0%。其中,市中心334084.4万元,省直中心135580.5万元,萧山分中心58037.2万元,余杭分中心32795.1万元,临平分中心37355.4万元,富阳分中心28769.1万元,临安分中心19118.2万元,桐庐分中心7415.6万元,淳安分中心6162.1万元,建德分中心7422.4万元;存款利息60277.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584490.7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16.6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395999.2万元,同比增长3.5%。其中,市中心204002.7万元,省直中心83000.2万元,萧山分中心37740.1万元,余杭分中心21691.4万元,临平分中心23637.5万元,富阳分中心20354.1万元,临安分中心12927.6万元,桐庐分中心4825.4万元,淳安分中心4147.7万元,建德分中心5627.4万元;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362865.1万元,归集手续费6.1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6573.3万元,其他6554.7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248785.9万元,同比下降11.8%。其中,市中心130081.7万元,省直中心52580.3万元,萧山分中心20297.1万元,余杭分中心11103.7万元,临平分中心13717.9万元,富阳分中心8415.0万元,临安分中心6190.6万元,桐庐分中心2590.2万元,淳安分中心2014.4万元,建德分中心1795.0万元。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76366.4万元,提取管理费用6572.5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5847.0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6958.8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98229.7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杭州市财政局102887.4万元,省直中心上缴浙江省财政厅62955.5万元,萧山分中心上缴萧山区财政局14332.3万元,余杭分中心上缴余杭区财政局1896.1万元,临平分中心上缴临平区财政局8546.0万元,富阳分中心上缴富阳区财政局0.0万元,临安分中心上缴临安区财政局0.0万元,桐庐分中心上缴桐庐县财政局2637.2万元,淳安分中心上缴淳安县财政局2106.4万元,建德分中心上缴建德市财政局2868.8万元,铁路分中心(已并入市中心)上缴上海铁路局0.0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197925.61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28970.8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845120.4万元,省直中心提取420858.2万元,萧山分中心提取104567.6万元,余杭分中心提取15946.6万元,临平分中心提取41876.8万元,富阳分中心提取19342.1万元,临安分中心提取9043.4万元,桐庐分中心提取21443.5万元,淳安分中心提取18706.9万元,建德分中心提取32065.3万元。 2025年增值收益及分配情况 单位:万元
注:全市范围内调剂资金的利息收支及内部收支分摊金额在全市业务收入、业务支出汇总时合并计算;提取的管理费用中,市中心为预提2025年管理费用,其余机构为2025年管理费用。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13992.5万元,同比下降4.7%。其中,人员经费8111.1万元,公用经费1045.1万元,专项经费4836.3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5106.8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746.6万元、401.5万元、1958.7万元;省直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596.7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251.1万元、308.1万元、1037.5万元;萧山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149.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666.1万元、91.5万元、391.4万元;余杭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129.3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482.7万元、26.7万元、619.9万元;临平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805.3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402.2万元、27.8万元、375.3万元;富阳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489.6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72.4万元、42.2万元、175.0万元;临安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493.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17.1万元、44.0万元、131.9万元;桐庐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70.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06.1万元、27.3万元、36.6万元;淳安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75.3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82.3万元、26.1万元、66.9万元;建德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477.5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84.5万元、49.9万元、43.1万元。 2025年管理费用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注:市中心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部分专项经费以及萧山、余杭、临平、桐庐、淳安分中心的所有管理费用均由当地财政在财政预算内列支,不纳入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 四、资产风险状况 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10592.8万元,不良率0.0518%。其中,市中心0.0629%,省直中心0.0142%,余杭分中心0.0317%,萧山分中心0.0217%,临平分中心0.0464%,富阳分中心0.0648%,临安分中心0.1756%,桐庐分中心0.0420%,淳安分中心0.0976%,建德分中心0.0767%。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197925.61万元。2025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86.2%,非企业单位占13.3%,灵活就业人员占0.5%。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94.5%,非企业单位占4.6%。灵活就业人员占0.9%。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5.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2.3%,租赁住房占20.5%,老旧小区改造占0.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6.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0%,出境定居占3.0%,其他占2.3%。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454.7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7.2%,比上年末增加0.3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42.4%(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4%),购买二手房占52.7%,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其他占4.9%。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57.4%,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42.5%,三人及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贷款占0.1%。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30.8%,30岁~40岁(含)占47.7%,40岁~50岁(含)占17.5%,50岁以上占4.0%;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8.9%,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1%。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6.0%,比上年减少0.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支持新市民、青年人解决居住问题 一是不断拓宽制度受益群体。全力推进实施我市“春雨计划”,积极宣传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参与公积金制度的意愿,累计建缴公积金5.27万人。围绕青年人、新市民持续多渠道宣传租赁提取政策,实现“应提尽提”,全年支持101.2万缴存职工办理无房租赁提取177.22亿元,同比增长19.2%,覆盖面和提取总额均位于全省前列,有力支撑新市民、青年群体在杭安居。二是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证券化试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证券化10亿元,发行成本进一步降低,募集资金重点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赁和购买首套房。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5年,中心机构及职能未发生调整。省直中心增加两家受委托办理贷款业务的银行,为江苏银行、邮储银行。 (三)政策调整情况 1.缴存基数上下限调整情况 杭州市202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调整为40694元(按2024年杭州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62774元/12的3倍确定),下限为政府部门公布执行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杭州市区为2490元,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为2260元。 2.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一是出台《关于优化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若干政策的通知》(杭房公委〔2025〕4号),强化对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城市更新改造等提取支持,缩短离职提取时限,简化已故职工小额提取手续。二是与住保房管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杭公积金〔2025〕25号),优化重塑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业务流程,有效减轻购房首付压力。全年共办理直付购房首付款提取16878笔,金额27.81亿元。积极探索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租赁房发展新模式,落地5个试点项目,提供租金直付、按实提取、租金折扣等优惠便利。 3.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根据2025年5月7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一是推进公积金归集管理模式改革,扩大归集网点委托试点,加快归集业务中台建设,研究建立归集委托业务运行管理机制。二是深化集成贷款购房服务。将“贷款购房一件事”业务延伸至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提取、异地还贷提取等关联业务,推动贷款购房服务从“一件事”向“一类事”深化,实现政务服务改革从“流程突破”向“系统集成”转变。三是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新模式,依托杭州公积金贷款集中运行平台,发挥公积金统筹推动作用,加强部门间协同,优化业务联办流程,有效规避抵押“悬空”风险。四是提升数智政务服务体验。依托AI大模型与知识图谱技术推出智能客服“杭小金”,支持语音、文字多模态交互,提供7×24小时政策咨询与业务导办服务,智能客服回答准确率达99%以上。 (五)数字化发展情况 一是强化数据安全内控建设。制定完善4多项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安全监测平台,应用数据水印、区块链等技术保障公积金数据安全。二是推进数智内审系统建设,融合DeepSeek大模型等技术,构建智能专项审计生态闭环,实现审计工作全流程智能化管理,优化完善内审稽查模型,提升风险识别精准度。中心数据安全、资金安全做法获得住建部充分肯定,在全国公积金数字化发展重点工作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中心“数据要素驱动的住房公积金智能风控创新实践”项目荣获2025年“数据要素×”大赛浙江分赛优胜奖,并入选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典型案例。三是有序推进信创项目建设,制定2025年信创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开展核心系统需求确认及开发设计,完成技术中台、业务中台和数据中台建设。中心参加2025数字中国创新大赛·信创赛道评选荣获华东赛区三等奖。四是有序推进人工智能产品的部署、应用和持续优化,围绕中心公积金工作的共性、高频需求,结合实际在智能问政、智能问数等场景探索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辅助科学决策、提升治理效能。获邀在全国市长研究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讲授“数字化场景建设及AI技术应用相关内容”。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1.单位荣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入选2025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改革典型案例;中心《加强风险管控和内部审计数字化建设 筑牢住房公积金安全堤坝》及临平分中心《探索推进住房公积金与住房保障性制度融合发展》入选首批浙江省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典型案例;省直中心被评为2025年度服务优秀单位;余杭分中心被评为“省级优秀档案室”。 2.职工荣誉:中心杜佳未被评为“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4年度表现突出个人;张顺被评为2024年度杭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陈辉被评为杭州市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建设个人嘉奖。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5年,中心共受理职工投诉单位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要求补缴的维权案件10428件,制发责令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决定书926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67件,移交综合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0件,结案5301件。 (八)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 2025年,未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 (九)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中心组织机构、政策资讯、委托银行、业务流程、办事网点、服务渠道及其他信息公开内容详见机构网站(市中心网址http://gjj.hangzhou.gov.cn,省直中心网址:http://gjj.jgswj.zj.gov.cn/)。 特此公报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3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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