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直付商品房购房首付款线上操作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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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需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支付首付款的,在签订购房网签合同前,向商品房开发商提出使用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的要求,经开发商确认签订购房合同后,按以下操作办理提取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 1、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hz.zjzwfw.gov.cn/),完成个人登录 2、账号登录后,选择“杭州市”—“部门服务”—“市公积金中心”—“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办理,限杭州市商品房购房人本人办理。 3、进入该事项后,请按下图所示选择办理情形,点击“确定”进入“在线填表”页面。 4、进入“在线填表”页面后,选择“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房屋所在城市”、录入“申请提取金额(元)”、“银行卡预留的手机号”,其余信息均为系统自动反显且不得修改。填写完成且通过系统核验的,可点击“下一步”,进入上传材料环节。 5、请按提示的材料名称上传真实资料影像照片,并在完成上传材料后进入“信息确认”环节,对申请提取金额、转账账户等信息再次核实无误后提交中心处理。 6、公积金中心将对该笔业务进行审核确认,待购房网签合同完成备案后,直接将住房公积金转入开发商的监管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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