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一)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杭州市范围内可通过社保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二)身份证件: 1、职工本人办理提取的:本人身份证原件。 2、职工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职工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③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杭州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4、职工委托其他人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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