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49
办事指南
/col/col1562976/index.html
常见问题
/col/col1583006/index.html
信贷业务
/col/col1642787/index.html
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指南
>
常见问题
>
信贷业务
问题
职工补缴公积金后,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是否视作连续缴存?
类别
信贷业务
答案
答: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六个月(含)以上。补缴不视作连续。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最新信息
中心行政审批处下沙网点收到...
杭州公积金中心理论学习中心...
杭州住房公积金业务数据情况...
高温下的“金心为民”行动—...
杭州公积金中心理论学习中心...
杭州住房公积金业务数据情况...
杭州公积金中心理论学习中心...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