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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信用状况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一般不予公积金贷款?
类别 信贷业务
答案

  答:职工申请贷款应当符合个人信用审查标准。对申请人(包括配偶、共有权人、共同还款承诺人)经查询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等个人信用信息,存在下列情形的,不予贷款:
  1、个人贷款或信用卡逾期所欠款项尚未还清;
  2、近24个月内存在单张信用卡(单笔个人贷款)连续3期(含)以上或累计6期(含)以上逾期记录的;
  3、近5年内因信用不良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4、近3年内利用虚假材料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
  5、列入杭州市失信“黑名单”3年内的。
  其中对信用卡逾期记录系因未缴纳年费所致,且无任何交易记录的,或因助学贷款所致的情形,申请人可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并签署按时还款承诺书后,准予贷款。
  职工征信报告中有信用卡显示为冻结或呆账状态的,需职工解除冻结或消除呆账,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并根据征信审查有关规定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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